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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2008的取暖费标准是多少?北京市都一样吗?

[日期:2007-10-16] 来源:首都之窗  作者: [字体: ]
信件编号: AH07101000030
市市政管理委员会
回复标题 回复:2007-2008的取暖费标准是多少?
回复内容:
  • 热心市民: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现将您咨询“2007-2008的取暖费标准是多少?北京市都一样吗?”的问题回复如下:依据《北京市物价局关于调整我市民用供热价格和热电厂热力出厂价格的通知》(京价(商)字[2001]372号),北京市居民采暖费有四种,一种是区域燃煤锅炉分直供:每建筑平方米、采暖季为16.5元,一种是区域燃煤锅炉分间供:每建筑平方米、采暖季为19元,一种是燃油、燃气、电锅炉供应每建筑平方米、采暖季为30元,一种是市热力集团供应的每建筑平方米、采暖季为24元。详细情况请登录市发改委网站查询京价(商)字[2001]372号文件。感谢您对供热事业的关注!

2007-10-15   

 

首都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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